我為自己和家人買了三份保險:1,自己作為被保人買了一份大病險,繳費期十年(月交1000元),保險期20年,期間若發(fā)生條款中指定的大病,賠付額度好像是20萬(或者是40W,記不清了,也懶得查)。滿期(31歲買的,51歲滿期)后返還保費。當然,保費是按照一定的預定利率累計下來的,但這個利率肯定是不如定期存款的。2,老婆作為被保人買了一份大病險,整體情況基本和我的一樣,只是保費和保額低些。3,從女兒出生起,給她作為被保人買了份萬能險,年繳1萬多,交20年后領出。期間保險公司拿這個錢去投資,并收取管理費。估計收益不如基金,能不能跑贏定期存款也難說。上面說了這么多,就是為了引出我買保險的主要目的:權當強制儲蓄:因為,如果這些資金真的拿來儲蓄或者投資,由于支取太過容易,那么肯定是留不到20年后的。而保險如果退保,保費基本會被保險公司扣走很多,所以,我就乖乖的每年存這些錢,現(xiàn)在看來,我們家還是這個“保險賬戶”最有生命力。大家反感保險推銷,不是中國特色,我韓國的朋友告訴我,他們也很討厭。大家總認為是“咒”,其實不然。 其實,保險作為一種投資工具,避險手段,是生活中必不可少。就像《見與不見》那首詩里面寫的:你見,或者不見我/我就在那里/不悲不喜你念,或者不念我/情就在那里/不來不去危險也是這樣。如果大家資金寬裕的話,還是建議每年拿出收入的10%投保。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應該規(guī)劃好自己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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