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文件的精神,以及市統(tǒng)計局公布2013年度東莞市 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42870元 的標準,我中心決定對我市2014年度職工住房繳存基數(shù)上限、月繳存額上限進行調整,同時結合我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有關政策,制訂2014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下限,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2014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上限由2013年度的23753元調整為17863元。二、2014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由2013年度的9501元調整為7145元。三、2014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下限為1310元。在執(zhí)行時間段我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從調整之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下限則相應調整。四、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為職工個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具體包括職務工資、級別工資、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職工個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未達我市今年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為我市職工今年最低工資標準。五、以上住房公積金繳存上下限的執(zhí)行時間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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