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兆俊原單位公積金支取登記表支取人簽名欄里,上面的簽名并非他本人所簽。 本報記者 崔如坤 攝 本報記者 崔如坤 趙偉 我的住房公積金遭人冒領(lǐng)了! 近日,市民韓兆俊向本報反映,他查詢賬戶發(fā)現(xiàn),以前在原單位上班時繳存的5700元住房公積金不翼而飛了。
而按照有關(guān)政策,申請?zhí)崛」e金的條件相當嚴格,那么這筆錢到底是被誰領(lǐng)走的?又是如何領(lǐng)走的? ↘5700元公積金竟不翼而飛 韓兆俊原是濟南市公交公司正式職工,如今,仍居住在公交公司位于市中區(qū)東八里洼路的家屬院內(nèi)。他2001年入職,2005年辭職。 辭職后他自己做點生意。他當時本打算取出住房公積金,因不符合提取條件,賬戶里的5900元錢他一直未動。 不過最近, 聽說之前和我一樣辭職的同事,到單位開了辭退證明,就成功將公積金取出來了。 韓兆俊說,于是他讓父親到公交公司物業(yè)公司房管科咨詢,工作人員卻告知,他的住房公積金早在2005年就已經(jīng)被取出。 我和家人都沒動,會被誰取走呢? 韓兆俊疑惑不解。他先是跑到住房公積金開戶銀行調(diào)出了自己的公積金賬戶,查詢得知,2005年5月份,他的公積金賬戶中被取走5700元, 目前賬戶里就剩了200多元。 ↘支取簽名欄竟是其 本人 韓兆俊稱,近日他到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得知,2005年,有人以購房為由在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通過了提取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 韓兆俊從公積金管理中心調(diào)出當年申請?zhí)崛∷e金使用的房權(quán)證號,驚奇發(fā)現(xiàn),冒領(lǐng)人用的正是他家的房產(chǎn)證,地址是 東八里洼路2號樓1單元101室 。而他并沒購房,其父親也是公交公司老職工,他和父母一起住在父親買的東八里洼路的單位宿舍, 并不是樓房,而是2號平房1排1號 冒領(lǐng)人把我家住房條件都改善了。 韓兆俊打趣說。 9月10日,韓兆俊到濟南市公交總公司物業(yè)公司辦公室咨詢。工作人員拿出公積金支取登記表,上面清楚寫著韓兆俊因購房于2005年5月20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取人簽名欄還簽著他本人的名字。 不可能是我簽的,對比字跡就能辨別出來。
他遂要求工作人員提供提取公積金申請表, 申請表也不是我填的,后來工作人員承認是代簽的。 ↘審核如此嚴格漏洞到底在哪 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介紹,提取公積金即使代辦,需要提供代辦人和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以購房為由還需提供房產(chǎn)證原件。 如果確實照著政策來辦,冒領(lǐng)人不可能取出我的公積金,因為冒領(lǐng)人不可能有我的身份證原件及房產(chǎn)證原件。 韓兆俊說。
但是,韓兆俊介紹,他們的住房也是當年低價購買的單位房改房,房產(chǎn)證亦為單位代辦。 俺爺倆兒都曾是公交公司職工,個人身份證、房產(chǎn)證信息單位都有。 韓兆俊猜測,如果提取申請公積金材料審核時不嚴格按政策辦事, 最有可能冒領(lǐng)公積金的就是原單位負責房管的人員。 9月11日,韓兆俊到公安機關(guān)報案。民警建議他找原單位相關(guān)負責人說明情況或到法院起訴。 對于韓兆俊反映的住房公積金遭冒領(lǐng),濟南市公交總公司物業(yè)公司田姓負責人稱,他們將盡快調(diào)查落實,及時給韓兆俊答復。
記者從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申請?zhí)崛№n兆俊住房公積金的相關(guān)材料簽著韓兆俊的名字,從材料檔案來看,是韓兆俊 本人 到管理中心辦理了申請?zhí)崛∽》抗e金審核手續(xù)。工作人員強調(diào),如果沒有身份證原件、房產(chǎn)證等原件,不可能審核通過。 工作人員解釋,目前情況尚未調(diào)查清楚,將由韓兆俊、公交公司和公積金管理中心三方聯(lián)合將事情調(diào)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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