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圍及申報材料:受理范圍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規(guī)定支取職工帳戶內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城鎮(zhèn)自住住房;離休、退休;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 戶口遷出行政區(qū)域或者出境定居; 償還個人; 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規(guī)定比例; 職工在職期間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支付當年的費。1 、職工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城鎮(zhèn)自有住房而支的,每購買、建造、翻建、大修一次住房,只能支取一次住房公積金且不得超過實際支付的費用。2 、職工因償還購房貸款本息需支取住房公積金的,每還款滿一年可以支取一次,支取金額不得超過上年度實際償還的本息之和。住房公積金貸款到期或實際償還完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后,停止支取住房公積金。3 、同時符合第、第項支取條件的,按第項支取條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申報材料1 、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的;2 、申請人和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3 、按照規(guī)定應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詳細內容查閱 “ 濟南市政府信息公眾網 ” 住房公積金網頁。4 、單位財務部門出具的 “ 支款憑證 ” 。
三、辦理程序:1 、 職工,首先由本人向所在單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積金申請并填寫支取申請審批表。單位審核同意后在支取申請審批表加蓋行政公章,財務部門出具住房公積金支款憑證,由單位指定專人,持支取人和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相關文件或證明材料到管理辦理審批手續(xù)。2 、 符合支取條件的,經管理中心審核批準后,職工憑住房公積金支款憑證及 “ 住房公積金支取申請審批表 ” 去開戶銀行辦理支取手續(xù)。3 、 單位撤消、解散或者破產的,職工住房公積金進行專戶封存,符合支取條件的,可由本人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4 、 市屬五縣職工支取住房公積金,憑上述規(guī)定的相關材料先到當地受委托銀行進行初步審核,然后通過銀行將相關材料及復印件交管理中心審批同意后,方可支取。
四、辦理時限: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 3 日內作出準予提取或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 實際當場就可以確定批準與否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