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晚上,相城區(qū)一名六旬老漢與老伴在鄉(xiāng)間小道被一輛電動車撞倒,老漢經搶救無效死亡,騎車人不知所終,經交巡警多方調查取證,很快鎖定肇事者。事故雙方,一方痛失親人,一方在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外,還將面臨巨額的賠償金。
目前蘇城登記在冊的非機動車接近200萬輛,交通事故中涉及非機動車的占比過半,而多年前專門為電動車量身打造的“三責險”,時至今日卻銷售遇冷。 本報記者葉永春 騎車撞人致傷致死多發(fā) 11月27日晚上,望亭新埂村,施老伯夫婦倆晚飯后習慣打著手電到小道上去散步,兩人一前一后沿著路邊往村委會方向步行,不料身后駛來的一輛電動車,將施老伯撞倒,待老伴發(fā)現(xiàn)時,施老伯已經倒在地上雙腿挺直。見狀,騎車人稱去找人,結果不知所終,在熱心路人的幫助下,老伴才聯(lián)系上家人,將施老伯送往醫(yī)院,不幸經搶救無效身亡。事后,警方很快鎖定肇事者。
今年4月14日,西環(huán)路一處慢車道上,一名男子騎電動車在行駛過程中,撞倒一名騎自行車的男子,導致被撞男子重傷,而其自身同樣因骨折需住院接受治療。4月10日上午,人民橋北堍西二路口,一名騎車男子在由北往南駛下橋后在路口左轉彎,未注意到對面車道上一輛公交車,結果男子一頭撞上公交車車頭,當場身亡。去年6月2日下午,南環(huán)東路與南園路路口,一名放學回家的小男孩在騎車途中,被一名騎車女子撞倒,女子很快離開現(xiàn)場,男孩被送至醫(yī)院后,被檢查出胰腺斷裂,傷勢較重。 時隔兩個多禮拜后,騎車女子現(xiàn)身, 后經司法鑒定,該女子承擔該起事故 的全部責任。
“交通事故中,非機動車造成的傷害往往并不比機動車小,有時甚至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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