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4日傍晚時分,有網(wǎng)友向樂居編輯反映,大連公積金政策調整,調整內容如下:
根據(jù)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及遼寧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意見,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擬進一步放寬住房公積金個貸政策,促進我市房地產(chǎn)市場發(fā)展。
?一、我市擬調整的住房公積金個貸政策
根據(jù),借鑒其它城市做法,結合實際,擬對我市住房公積個貸政策作如下調整:
?1、縮短公積金繳存期限。將貸款前需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9個月以上調整為6個月以上。
?2、取消向貸款職工收取擔保費。為保證貸款安全,仍需保留擔保,但擔保費由中心承擔。按照2009年第14次管委會“中心對貸款職工予以30%擔保費補貼”的決議相應調整為全額補貼。
?3、將最大還款年齡延長5年。為提高臨退休職工貸款購房能力,減輕其還款壓力,將男職工的最大還款年齡由現(xiàn)行60周歲延長至65周歲,女職工由現(xiàn)行55周歲延長至60歲。參照其他城市做法,建議借款人正常辦理退休銷戶,但銷戶時有欠款的需將賬戶余額優(yōu)先償還欠款。
?4、將貸款額度與個人住房公積金檄存余額掛鉤。將住房公積金繳存期限縮短為6個月后,貸款量將明顯增加,為確保資金流動性,滿足貸款需求,體現(xiàn)住房公積金制度公平性,擬借鑒青島、蘇州等城市做法,結合我市實際,規(guī)定貸款額度不得超過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15倍,同時取消可貸款額度扣減提取額度的審核條件。
?5、調整時間。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要求年底前報送落實情況,省住建廳、財政廳、人民銀行沈陽分行要求12月20日前報送落實情況。結合大連實際,上述政策擬自2014年12月1日起實施。
請仔細了解公積金貸款政策調整,尤其關注第4條,貸款額度不得超過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的15倍,提示公貸客戶未放款前不得提取公積金賬戶余款,以防后期無法貸款,同時對于因為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而不能采用公積金貸款方式購房的客戶要及時告知可以選擇變更為組合貸款或商業(yè)貸款或現(xiàn)金一次性付款方式購房。
編輯語:大連新浪樂居編輯在得到消息的第一時間,進行了業(yè)內、網(wǎng)友、公積金中心等多方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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