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假旅游,物品被盜,意外傷害時有發(fā)生,北京檢察機關專門作出安全及維權提示,依據法律規(guī)定,特殊照片損毀滅失可以要求精神賠償;旅游者并不影響通過責任險方式進行賠償。就安全問題,依據新《旅游法》規(guī)定,旅游經營者應當就旅游活動中的一些事項,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作出說明或者警示,包括正確使用相關設施、設備的方法;必要的安全防范和應急措施;以及不適宜參加相關活動的群體等等,同時負有特殊防范義務。北京市檢一分院檢察官龐濤:特殊的游玩項目,或者是當地的風土民情蘊藏的風險,不為外人所知的,旅行社就要進行特別的提示和必要的防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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