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2月18日電17日,北京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委發(fā)布消息明確,自2012年12月18日起,補繳社保在購房資格審核中不予認可。同時市住建委重申:非北京市戶籍家庭以繳納社保方式申請在京購房資格的,應自提出申請的上一個月往前推算60個月連續(xù)在京繳納社會保險,且提出申請之月須為正常參保狀態(tài)。這一消息的發(fā)布無疑打破了此前關于樓市限購松動的傳聞。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在廣州、北京等一線城市,一些本在限購范圍內的購房者,花錢通過房產中介從中操作便可獲得購房資格,而購房資格的審批也出現(xiàn)了一些松動跡象。北京房協(xié)秘書長陳志認為,這次北京重申和明確購房資格審核中“繳納社?!钡恼J定標準,是完善購房資格審核,細化政策規(guī)定的一項常規(guī)舉措,并不意味著政策調整。
另外,從數據上看,以繳納社保條件購房的家庭在全市購房家庭的占比僅為5%,對市場影響較小。陳志還表示,從北京房地產市場的實際特點看,堅持房地產調控政策不放松,遏制投資投機需求將是一項長期任務。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對審核中不再認可社保補繳,也有利于保障正常繳納社保的非本市家庭的購房需求,有效防止少數不法機構和個人以此非法獲利。
同時,他提醒廣大消費者,要嚴格按住房限購政策要求,如實申報情況,如實提交審核材料,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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