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險金額和意外險價值
1.意外險金額
意外險金額簡稱“保額”,是指意外險人承擔賠償或者給付意外險金責任地最高限額。意外險金額是計算意外險費地依據(jù),是雙方享有權(quán)利、承擔義務(wù)地重要依據(jù)。財產(chǎn)意外險根據(jù)意外險價值確定。人身意外險地意外險金額則由投保人和意外險人雙方約定。
2.意外險價值
意外險價值是投保人與意外險人相互約定并記載于意外險合同中地意外險標地價值。它是投保人可以投保地最高限額,或意外險人可以承保地最高限額,是意外險標地地實際價值,即財產(chǎn)投保或者出險時地市場價值,是財產(chǎn)意外險合同地內(nèi)容。在不定值意外險中,意外險金額等于意外險價值地意外險,為足額意外險。意外險金額小于意外險價值地意外險,為不足額意外險。意外險金額大干意外險價值地意外險,為超額意外險。意外險價值是財產(chǎn)意外險合同地基本條款之,在不定值意外險條件下,意外險金額應(yīng)當與意外險價值相等。我國《意外險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guī)定:意外險金額超過意外險價值時,超過部分無效。人身無法用金錢進行計算,故而,人身意外險合同中不存在意外險價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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