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單又稱要保書,或投保申請書,它是投保人向意外保險人申請訂立意外保險合同的書面要約。投保單只要一經(jīng)意外保險人做出承諾,即成為意外保險合同的組成部分。在意外保險實務中,投保單一般由意外保險人事先印制,投保人按其所列條款據(jù)實填寫后交給意外保險人。投保人在投保單上需要填寫的主要內(nèi)容有:投保人、被意外保險人和受益人的有關情況;意外保險標的的名稱及其存放地點;意外保險險別;意外保險責任的起迄;意外保險價值和意外保險金額等。
投保人必須如實填寫投保單,否則將影響意外保險合同的效力。投保單上如果有記載,即使正式意外保險單上遺漏,也不影響意外保險合同的效力:如果投保人在投保單中告知不實,在意外保險單上又不改正,意外保險人可以以投保人違背合同的誠信原則為由而解除合同。投保單作為訂立意外保險合同的書面形式的一部分,具有以下法律意義:
① 投保單是投保人提出的書面要約,對投保人具有約束力。
② 經(jīng)意外保險人承諾,投保單即成為意外保險合同一部分,其真實與否直接影響意外保險合同效力。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