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工程意外保險的意外保險期限
安裝工程意外保險(安工險)的意外保險期間包括從開工到完工的全過程,由投保人根據需要確定。與建工險相比,安工險項下多了一個試車考核期間的意外保險責任。
(1) 意外保險責任的開始時間。在保單列明的起訖日前提下,安工險的意外保險責任開始有兩種情況:自投保工程動工之日或自被意外保險項目卸至施工地點時起,兩者以先發(fā)生者為準。
(2) 意外保險責任的終止時間。意外保險責任的終止有以下幾種情況,以先發(fā)生者為準:保單規(guī)定的終止日期;安裝工程完畢移交給所有人時;所有人開始使用時,若部分使用,則該部分責任終止。
(3) 試車考核期。安工險意外保險期內一般應包括試車考核期。試車考核期是工程安裝完畢后冷試、熱試和試生產,考核期的長短根據工程合同上的規(guī)定來確定。試車考核期的責任以不超過 3 個月為限;若超過 3 個月,則應另行加費。對于舊的機器設備,則一律不負責試車,試車開始,意外保險責任即終止。
(4) 控制保證期。與建工險一樣,安裝工程完畢后,一般還有保證期,若加保,也應注意選擇。保證期有兩種加保方法:有限責任保證期和擴展責任保證期。
(5) 意外保險期間的擴展時間。在保單規(guī)定的意外保險期間內,若安裝工程不能按期完工,而被意外保險人要求延長意外保險期間時則由投保人提出申請并加交規(guī)定保費后, 意外保險人可簽發(fā)批單,以延長意外保險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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