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子女教育婚嫁金保險中,除外責任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發(fā)生以下情況并造成保險事故時,保險公司不承擔合同約定的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其中有條是:由于投保人、被保險人的犯罪行為造成投保人、被保險人死亡或殘疾的。同樣,如果發(fā)生犯罪行為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是精神病患者,其精神病的發(fā)生是在投保以后,并經過司法精神病學鑒定,被評定為無責任能力時,對于其所導致的保險事故,保險人應當承擔保險責任。對于被評定為限定責任能力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不能完全適用該除外條款,而是應當由保險公司和負有限定責任能力的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各自承擔部分責任。對于被評定為完全責任能力的被保險人,可以適用該條關于犯罪的除外責任條款,保險公司不須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如果被保險人是精神病患者,但其精神病的發(fā)生時間是在投保時就有,因精神病患者不符合該保險投保條件。對此,保險公司無須承擔保險責任。
在簡易人身保險中,與精神醫(yī)學相關的除外責任情況包括:
(1)由于被保險人自殺、犯罪行為,或由于被保險人、投保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所致殘廢或死亡。
(2)因疾病所致的殘廢。
(3)被保險人自保險單生效之日起0天內因疾病造成的死亡。這些情況涉及到精神疾病和犯罪。如果被保險人在投保以后,患了精神病,其在精神疾病的影響下,出現了犯罪行為,并且被保險人的犯罪行為導致了保險事故的發(fā)生,即導致了被保險人殘廢或死亡。若經司法精神病學鑒定,被保險人被評定為無責任能力,在這種情況下,除外責任就不能適用第種關于犯罪的情況。但是,如果被保險人因患有精神病,其在精神病的影響下出現了犯罪行為,并且,被保險人的犯罪行為導致了被保險人殘廢時,可以適用第二種情況即因疾病所致的殘廢作為除外責任條款。此時,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因為,這些都是因被保險人患有精神病的間接結果。若被保險人白保險單生效之日起0天內,因患有精神病,其在精神病的影響下出現了犯罪行為并且導致了被保險人的死亡,此時,適用第三種情況即被保險人自保險單生效之日起0內因疾病造成的死亡的除外責任條款。此種情況下,保險人不承擔保險責任。
如果被保險人是精神病患者,但其精神病的發(fā)生時間是在投保時就有,因精神病患者不符合該保險投保條件。對此,保險公司無須承擔保險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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