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保險中具有可保利益的當事人之運費所有人 目前國際上將運費分為三種: 1.普通運費 船東將貨運到目的地,交貨時向貨主收取運費,如果這種運費是到付運費,那么承運人有可保利益。如果是預(yù)付運費,承運人就在國際貿(mào)易中,當買方尚未取得貨款,而貨物已交由承運人承運時,賣方獲悉買方不能支付部分或全部貨款,或得知買方破產(chǎn),或買方有欺詐行為,此時英國法律會賜予賣方“貨物中途停止轉(zhuǎn)移權(quán)”,即賣方有權(quán)立即指示承運人停止把貨物運抵原來之目的港,或指示承運人在中途某一港口將貨物卸下存?zhèn)}。沒有可保利益了,因他已收到運費。反之貨主已支付了運費,對已付運費則擁有可保利益,他可向保險公司投保?! ?.租金 一般說來,船東,即出租人對租金有可保利益,可投保。因為承租人破產(chǎn)或失蹤等使船東有收不到租金的危險。承租人如果將船轉(zhuǎn)租出去,這樣他對轉(zhuǎn)租運費或運費差價都有可保利益。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繳付租金,租用光船,光船租金的可保利益歸承租人所有?! ?.船東的貿(mào)易運費 船東用自己的船運自己的貨,這種運費稱為貿(mào)易運費。貿(mào)易運費一般都計算在貨物成本中,但船東也可將運費拿出來單獨投保。在貨物全損時,按運費在貨價中的比例取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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