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在公元前1000年左右就有類似海上保險的活動出現(xiàn)。雖然現(xiàn)代形式的海上保險可能起源于11,12世紀意大利的北部,但早期的腓尼基商人可能是最早從事這種活動的人。迄今發(fā)現(xiàn)的最早的一張海上保險單證記錄的是1347年在地中海的一個航程。在現(xiàn)代保險產生前很久的時候,海上冒險活動常常與一些類似于保險的活動有關,例如船舶抵押貸款,貨物抵押貸款及共同海損。船舶及貨物抵押貸款是在航海中出現(xiàn)緊急情況時,為了保證船舶及貨物安全抵達目的地而以船舶或貨物作為抵押向第三者借款,如船舶在抵押的航程中喪失了則貸款不再歸還,但如船舶安全到達目的地,則要支付比一般利率高一倍的利息,高出的利息實質就是承擔風險的保險費。 這種貸款有時被稱為是逆保險,即保險的賠款事先予以提取。此外,在早期航海時代,還廣泛盛行共同海損的做法。這種做法至今仍然存在。它的基本原則是“一人為眾,眾人為一”,這可以說是最早的保險思想。在現(xiàn)代的海上保險單中仍然還保留著共同海損分攤這一條款。它早期的基本做法是在共同冒險中如遇到了危及船舶及貨物安全的共同危鹼,船方為了避免這種危險,有意識地采取措施使船貨作出某種犧牲或增加費用,因而使其他利益方獲救,那么在船舶安全到達目的地后實現(xiàn)了利益的各方要分攤損失的那部分利益,這通常被認為是海上保險危險分散的最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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