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是以人的身體或生命為保險標的的保險。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因意外事故、疾病等原因導致死亡、傷殘,或者在保險期滿后,根據(jù)保險條款的規(guī)定給付保險金的保險稱為人身保險。人身保險可劃分為人壽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健康保險。 1。人壽保險。人壽保險是以人的生死為保險事故,當發(fā)生保險事故時,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履行給付保險責任。一般分為死亡保險、生存保險、生死合險。 2.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內因遭遇非本意、外來的、突然的事故,身體蒙受傷害,因而殘廢或死亡時,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人身保險。 3.健康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因疾病、分娩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保險人提供經濟保障的保險。按損失形式可分為三類:一是殘廢和死亡保險;二是醫(yī)療費保險;三是收入損失保險。 商業(yè)人身保險的作用 對個人和家庭的作用 1.解除勞動者的后顧之憂,使其能安心生產和工作。 2.有助于家庭經濟的計劃安排。從而使老有所養(yǎng),病有所醫(yī),子女的撫養(yǎng)費用亦有著落,使被保險人安居樂業(yè),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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