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金是保險公司根據有關保險法律的規(guī)定,從保費收入中提存的準備基金。與資本金的性質不同,準備金是保險公司的負債,它是以備將來保險事故發(fā)生時,用于賠付給保險人的資金。由于保險經營的時間差和數量差,使得這部分資金掌握在保險公司的手中,成為保險投資的主要資金來源。準備金包括以下幾類: (1)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由于保費的收取總是早于未來義務的履行,加上保險年度與會計核算年度不相吻合,對會計核算年度內收取的保費不能全部作為當年收入處理,而應將部分保費以責任準備金的方式提存起來,作為未來履行賠付責任的資金準備。這種資金準備就成為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2)未決賠款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是用于賠付所有已經發(fā)生但尚未賠付的損失額,包括已經報告但尚未支付的索賠和已經發(fā)生但尚未報告的索賠。 (3)人壽保險準備金。人壽保險準備金是指經營人壽保險業(yè)務的保險公司為了履行未來的賠付責任而提存的準備金。 (4)總準備金??倻蕚浣鹗菑谋kU公司的稅后利潤中計提的,用于應付特大風險損失的一項專用準備金??倻蕚浣鹬挥性诋斈甑谋kU業(yè)務經營發(fā)生虧損并且當年的投資利潤還不足彌補時才動用,因此,在正常情況下總準備金是長期沉淀的,是保險公司長期投資的一項主要的資金來源。 (5)儲金。儲金是一種返還式的保險形式,它以保戶存入資金的利息作為保險費,在保險期限內發(fā)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予以賠償,如果保險期限內沒有發(fā)生保險事故,則到期償還本金。儲金既是長期性人身保險業(yè)務的一項主要負債,又是保險公司一項重要的資金來源。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