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保金是指保險人為履行約定的保險責任,對繳費兩年以上的保單而提取的準備金,因此保單的現(xiàn)金價值其來源只是投保人所繳保費的純保費部分?!侗kU法》第93條第二第款規(guī)定:“經(jīng)營有入壽保險業(yè)務的保險公司,應當按照有效的人壽保險單的全部凈值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所謂人壽保險單的全部凈值是指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或者受益入應當依法承擔的全部保險責任的總額。人壽保險責任準備金的提取采用逐年提取的方法,提取數(shù)量由精算人員計算得出。由于每份保單的具體情況不同,每年提取的責任準備金也是不同的。其數(shù)額因被保險人的年齡、保險責任、保險期限、繳費方式、繳費期的長短等因素而異;未交足兩年保費的保險單,如保戶申請退保,保險公司扣除手續(xù)費后退還其所繳保費的余額部分。由于在保單生效初期保險公司的附加費用較高,所以手續(xù)費扣除也相應提高。綜上所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中途申請解除合同時,保險公司依據(jù)合同約定,退還給他們的并不是所交保費,而是這時提取的責任準備金(交費兩足年以上)或扣除手續(xù)費后的保費剩余部分(交費未滿兩年)。且除條款另有規(guī)定外,大部分險種在保戶申請保險金以后,不得辦理生存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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