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險受理就是對被保險人申報的出險案情進行記錄、了解和核實,以待理賠處理。重視出險受理工作,對于減少理賠工作的盲目性,加強監(jiān)督工作,保證工作質(zhì)量有著重要意義。保險工作人員在進行出險受理工作的第一步就是受理案件。保險財產(chǎn)出險后,被保險人一般是以口頭或電話、電報形式向保險人報案,然后再補送書面出險通知。理賠人員接到報案時,應(yīng)詳細詢問被保險人名稱(姓名)、投保險別、出險標的、保險單號碼、出險時間、出險地點、出險原因以及事故損失等情況,作為報案記錄。并應(yīng)分別在“出險案件登記簿”上進行登記(應(yīng)根據(jù)不同險種,分別建立出險登記簿),同時要求被保險人盡快填寫“保險出險通知書”,以便及時編號立案。受理案件是出險受理工作程序的開端,工作人員應(yīng)切切實實做好該項準備工作,將被保險人的具體信息準確進行記錄,以方便之后的理賠工作的順利開展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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