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壽保險里,交付保費的期間是指投保人在保險期限內(nèi),把保費分為多少期交付,投保人可以在全部保期內(nèi)分期交付保費,例如:投保二十年兩全保險,在二十年內(nèi)按年交付保費,或者把交費的期間縮短,限定在保險期限的最初若干年內(nèi)把保費交清,例如投保終身保險,把保費限定在最初二十年內(nèi)交清,這種交付保費的方式叫做“限期交費”,交付保費的間隔,是指投保人每隔多少時間交付保費一次。 一般地說來,不論投保人在全部保險期限內(nèi)交付保費或者“限期交費”,保費都虛當按年交付一次,但是為了投保人交費的使稍起見,也可以把交費的間隔改為按半年。按季或按月交付一次。交付保費的間隔時間越短,每年交費的次數(shù)就越多,保險公司.處理業(yè)務的手續(xù)越繁,因此,交費的間隔短的,每年所交付的保費就更多些。過去的規(guī)定是:按半年交費的,每次應交付的保奏為按年交付的52%,按季交付的每次應交付的保費為年費率的26.5%,按月交付的,每次應交的保費為年費的9.1%?! 『喴妆D樀谋YM是按月交付的,并且保險期限是多少年,交付保費的期間也是多少年。假如,二十年簡易保險,保險期限是二十年,投保人要按月交費至=十年滿期時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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