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險計算器計算總則:
第一條太平洋保險計算器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及其他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第二條太平洋保險計算器分為基本險,通用條款,附加險和釋義四個部分。附加險不能獨立保險,本公司按照承保險別分別承擔保險責任。附加險條款與基本險條款相抵觸之處,以附加險條款為準,未盡之處,以基本險條款為準。除非本保險條款另有規(guī)定,通用條款的規(guī)定及釋義適用于本保險條款的任何部分。
第三條太平洋保險計算器保險條款所稱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qū)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yè)的輪式車輛。
第四條太平洋保險計算器保險車輛發(fā)生全部損失或滅失,本保險合同終止。
第一部分 基本險
太平洋保險計算器基本險包括商業(yè)第三者責任保險,車輛損失險,全車盜搶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共四個獨立的險種,投保人可以選擇投保其中部分險種,也可以選擇投保全部險種。
第一章商業(yè)第三者責任保險
第一條太平洋保險計算器,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格駕駛?cè)嗽谑褂帽kU車輛過程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和財產(chǎn)的直接損毀,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jīng)濟賠償責任,本公司對于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各分項賠償限額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保險合同的規(guī)定負責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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