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尚一族酷愛將汽車改成自己喜歡的樣子,但改裝車一旦發(fā)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會不會賠償全部損失?
日前,這樣一起案件在東城法院開庭。安誠保險公司以動力系統(tǒng)被改變,增加交通事故風險為由,拒絕向改裝車車主張女士支付全額保險金。
據(jù)悉,這是本市首次審理改裝車保險理賠案件。
改裝車拉風出事故索賠受阻
張女士有一輛polo汽車,一直由兒子小陳駕駛。小陳是個酷車族,他將車由內而外進行了改裝。此后,這輛拉風的改裝車發(fā)生了交通事故,因為改裝遭到保險公司拒絕全部賠付,雙方對簿公堂。
張女士訴稱,2008年7月,她在安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為自己的polo轎車投保了包括第三者強制險在內的全險,她一次性支付了保費。
2009年5月18日,小陳駕駛該車與前方車輛追尾,他在第一時間內通知了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定損后,交由修理廠修理,修理費由張女士先行墊付。張女士后來在向保險公司理賠時,保險公司以投保車輛被進行過改裝,增加了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危險為由,只同意按發(fā)生費用的80%進行賠付。
張女士將保險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全額支付理賠費及利息共計15511元。
保險公司當庭表示,這輛polo車在點火器、排氣以及大燈方面進行了改裝,導致車輛的制動系統(tǒng)發(fā)生了變化,火花塞的變動導致車輛動力增強,因此加大了撞車等事故的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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