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國家向來比較注重人民的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險就是社會保障制度的一個方面。請問主險是人壽,附加險是重大疾病,10萬保額。如合同生效一年后,確診初次發(fā)生重大疾病,是不是賠10萬啊。賠了10萬后,主險和附加險都同時終止了,是么?
對于以上這一問題,我們一起來看看專家們有什么樣的意見。專家回答:如果主險和附加險重大疾病保險金比例是按1:1來設計的,若保險合同的觀察期后發(fā)生重大疾病保險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賠付后,主險和附加險同時終止;如果主險基本保額大于附加險(重大疾病保險金)時,當在保險的重大疾病險的觀察期過后發(fā)生重大疾病時,公司一次性案重大疾病基本保險金額賠付后,主險的基本保險金額減去賠付的重大疾病保險金額后,剩下的主險保障依然有效。
在專家對于以上的問題進行解答之后,還有一些朋友仍然有疑問,不是說按主險基本保險金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嗎?為什么還是:給付主險累積紅利保額現(xiàn)金價值+終了紅利
專家回答:你所說的重疾是占主險保額的附加重大疾病,并且它們的重大疾病保險金是一比一,如果發(fā)生了其中一項,合同就歸于終止。如果要不這樣要么不占重大疾病保險金,要么壽險保額大過重疾保額,發(fā)生重疾以后還有全部或是一部分主險存在,不過要加上豁免為好。
其實,對于保險的相關知識,我們還需要進行了解的就是你還要關心的是壽險有無觀察期,重疾觀察期長短,除外責任的多少,重疾的理賠條件,是否可分紅抵交保費或是領取,是否可現(xiàn)金價值墊付保費等。上述的規(guī)定其保險公司不同或是保險產(chǎn)品不同是不盡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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