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保險,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件有保險有關的案例,一名27歲的女保險員因過量服用治療癲癇的剩藥,蹊蹺離世,她身后留下了66萬元保險金。但保險公司以被保險人是自殺為由拒付保險金。昨天,東城區(qū)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庭審中,死者家屬和保險公司就這起死亡事件到底是意外還是自殺展開了激烈的交鋒。
■那么現(xiàn)在大家就和小編一起來看一下這個事件,事件起因認為是自殺 保險公司拒賠 昨天,死者郭小姐的家人并沒有出庭,原告席上只有其家人委托的律師。被告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似乎做了充足的準備,他們請了三位證人在庭外聽候傳喚。
對于此次案例當中的情形,我們一起來看看原告代理律師的意見是怎么樣的呢?原告代理律師說,郭小姐是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的業(yè)務員,她于2005年先后與該公司簽訂了三份保險合同,按照三份合同的規(guī)定,郭小姐在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nèi)發(fā)生死亡,她的父母和妹妹將得到總額高達66萬元的保險金。去年12月20日,郭小姐死亡,經(jīng)法醫(yī)鑒定,郭小姐符合苯巴比妥中毒死亡。但保險公司方面將郭小姐符合苯巴比妥中毒死亡等同于郭小姐自殺,是理解上的錯誤,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jù)。郭小姐的家人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保險金。
■親友追憶身陷婚外戀 為愛屢屢自殺 被告代理律師反駁說郭小姐是因與男友發(fā)生口角,服藥自殺身亡的。保險合同規(guī)定,在投保兩年內(nèi),郭小姐如果自殺,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信誠人壽方面請求法院駁回對方的訴訟請求。
為了證明自己的主張,保險公司方面向法院申請調(diào)取公安機關的案卷。法官當庭宣讀了郭小姐男友高某及其妹妹的筆錄。據(jù)高某陳述,2002年,他與郭小姐相識,他有妻子,但他還是與郭小姐同居了,后來,他在通州區(qū)買了房,郭小姐與他就住在那所新房里。事發(fā)前一天,郭小姐提出在圣誕節(jié)時去菲律賓游玩,他說自己沒有時間,郭小姐很生氣,與他吵了起來,還抓起自己治療癲癇病的藥往他嘴里塞。第二天,他發(fā)現(xiàn)郭小姐躺在臥室床上,一動不動,就報了999,郭小姐已經(jīng)沒救了。
最后,我們還需要知道的就是郭小姐的妹妹有什么樣的意見。郭小姐的妹妹則稱,40多歲的高某承諾離婚卻一直沒有離,并且還與其他女人有來往,所以常與郭小姐發(fā)生爭吵。從2002年開始,郭小姐開始用割腕、服藥等自殺方式威脅高某,到現(xiàn)在有七八次了,而她還曾被診斷為抑郁癥。這些人都沒有在第一現(xiàn)場,他們的話不能證明郭小姐的死是自殺。原告代理律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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