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一市民被鄰居形容身體好得可打死老虎,不料卻在洗澡時突然猝亡。近日,其家人持保單索賠時,竟被保險公司以猝死并非意外傷害致死為由堅拒,雙方為此對簿公堂。記者昨悉,沙市區(qū)人民法院已一審判保險公司敗訴,令保險公司賠付4萬元。
洗澡猝死 某保險公司拒賠
去年12月4日晚,家住沙市區(qū)太師淵附近的張某,在家中洗澡時突發(fā)意外,倒在洗澡間。其妻劉女士聽到聲響發(fā)現后,連忙撥打120并向鄰居求助。然而,當荊州市中醫(yī)醫(yī)院醫(yī)護人員趕到現場搶救時,張某已經死亡,原因為心臟驟停猝死。
由于張某生前喜歡駕駛摩托車,劉女士怕丈夫出事,從2005年起,她每年均為其購買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去年4月,劉女士還向某保險公司購買了兩份該險種,意外傷害保險金額合計4萬元。
就在丈夫洗澡猝死的第二天,劉女士向某保險公司報了案,對方亦沒有要求尸檢??僧斣轮醒?,劉女士持保單向該公司索賠時竟遭到拒絕,對方說張某猝死并非意外傷害致死。今年1月,劉女士接到了某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通知后,遂將該公司訴至法院。
庭審焦點 猝死屬意外傷害
張某洗澡時猝死是否屬于意外傷害死亡?庭審時,圍繞這一焦點,某保險公司與劉女士一方發(fā)生激烈交鋒。
某保險公司辯稱,該險種理賠范圍為遭受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非疾病的使身體受到傷害的客觀事件。張某死因經醫(yī)生診斷為心臟驟停(猝死),醫(yī)學上最易導致猝死的是心臟疾病。其在洗澡過程中出現心臟驟停,沒有明顯的外來原因,從本質上來說不構成意外傷害。
該保險公司還認為,派出所開出的戶口注銷證明,標注其死因為各種疾病死亡,說明公安機關也認定張某因疾病死亡。該公司未要求劉女士進行尸檢,是認為對張的死因沒有爭議,可排除有意外的因素存在。
而劉女士一方則提供了醫(yī)學上關于猝死的有關闡述,認為猝死的主要因素是外部環(huán)境導致,并非人的某個器官組織疾病原因。同時認為,公安機關書寫死因是一個固有模式,不能斷定其丈夫系患病死亡。她還提供多名丈夫生前同事證人證言,證明丈夫身體健康,甚至從未住過醫(yī)院。但該證言同樣未被保險公司認可,稱身體疾病只有醫(yī)學檢查才能清楚。
法院審理認為,庭審時證人陳述可見,張某生前身體狀況一直較好,沒有發(fā)現其患有疾病,某保險公司也未舉證張某生前在醫(yī)療機構診療過,說明張某生前身體狀況的確良好。
張某洗澡時猝亡,只能是張某洗澡時,洗澡間內環(huán)境如氧氣含量發(fā)生變化等因素引發(fā)意外,致使張某身體不適而致死,故該死亡情形符合意外傷害定義的情形。
據此,法院一審判令某保險公司向劉女士支付保險金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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