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時候,我們在購買保險的時候或許不會注意保險條款這一細節(jié),保險條款在字面上的定義不夠嚴謹而造成的糾紛很多。近年來這一現象雖得到了改善,但仍無法根除。有些不良商家甚至利用條款上的字面意思和真正含義的出入大做文章,造成投保人出險后得不到賠付。
一詞之差,損失20余萬元,事情的具體經過是怎么樣的呢?2008年7月,上海某裝飾公司法人陳先生在當地一家保險公司購買了總保險額為100萬元的財產保險。2009年3月,由于空調水管配件質量問題造成水管漏水,經濟損失達20余萬元。然而正當陳先生慶幸購買了財產保險的時候,保險公司卻傳來拒賠的消息。原因是陳先生和保險公司簽署的那份保單上表明:在保險期內,因水箱、水管爆裂等風險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單規(guī)定負責賠償。而保險公司經過現場勘察后,卻最終下定論表示水管是脫落而非爆裂,大玩文字游戲,最終導致陳先生無法獲賠,損失達到20余萬。
在這個案例中,我們一起來看看陳先生有什么樣的看法,陳先生表示,保險公司的業(yè)務員在出險后對他說未見裂紋不賠,但是保險公司在簽訂合同并收取保費時卻并曾告之什么樣才叫爆裂,要達到什么程度才能理賠。這樣的糾紛頻繁出現在財險中,我們希望個別保險公司不要因為眼前幾單保單的利益而置公司的信譽而不顧,這樣做的后果只能帶來更慘重的損失。
免責條款里的陷阱
五年前,年近40的高女士為自己投保了重大疾病險,經過嚴格的體檢后,保險公司予以承保。最近高女士覺得心臟不舒服,后經三家醫(yī)院診斷,一致認為其患有急性心肌梗。高女士想起那份重大疾病保險,于是就向保險公司提起理賠??墒墙涍^鑒定后,保險公司卻明確拒絕賠償。保險公司表示高女士雖被確診為心肌梗,但之前簽署的保單上有一條免責條款是心肌梗應同時具備的3項醫(yī)學指標,如不能同時具備上述3項指標,保險公司應當免除賠付的責任。而高女士所患的心肌梗經鑒定后恰恰有一項不符合保險條款的指標,因此得不到保險公司的補償。
在此要提醒消費者我們在購買保險之后為了充分保障我們的利益,一旦遇到高女士類似的情況,不要就此放棄。保險公司屬于專業(yè)的一方,而在理解條款這方面,消費者處于弱勢,消費者有權要求保險公司對某些牽涉到切身利益的條款予以重點說明。如果保險公司在拒賠的時候聲稱已向投保人口頭說明過,則可以要求保險公司舉證,若其無法舉證則無效,消費者仍可得到應有的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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