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兒大病險正成為家長們最關心的話題,保險公司少兒大病險也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
不過,家長們在投保少兒大病險時,需要了解一個關鍵詞:觀察期。所謂觀察期是指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約定在少兒大病險保單生效后的一段時間,在這段時間內(nèi),被保險人患病所發(fā)生的費用,保險公司不予理賠。
從類型來看,可分為少兒大病險觀察期和理賠觀察期兩種。
重大疾病保險條款規(guī)定:“在合同有效期內(nèi),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90天后被確診首次患有所列舉的疾病,且自確診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將會獲得全額保險金的給付。
該條款約定的 “自合同生效日起90天后”就是大病險觀察期,而 “自確診之日起30天后”就是所謂的理賠觀察期。即使被保險人符合健康觀察期條件,患了所承保范圍內(nèi)的重大疾病后,雖然確診所患的疾病在可承保范圍內(nèi),但仍需要經(jīng)過30天的理賠觀察期,才能獲得保險金。
醫(yī)療保險大病險觀察期一般為60天或90天,重大疾病險健康觀察期一般為90天、180天和1年;理賠觀察期的周期略短一些,通常為15天、28天、30天。
此外,住院津貼型保險中也有理賠觀察期的規(guī)定。有條款規(guī)定:“在保險責任有效期內(nèi),保險公司負責承擔的保險責任包括:一般住院醫(yī)療津貼保險金,即被保險人因疾病經(jīng)醫(yī)院診斷必須住院治療,從每次住院的第4天開始按住院天數(shù)給付住院保險金;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經(jīng)醫(yī)院診斷必須住院治療,從住院的第1天開始給付住院津貼保險金”。
在該條款中,住院津貼保險金是從被保險人住院后的第4天起開始計算醫(yī)療費,前3天可以看為“理賠觀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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