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重大疾病類保險前
消費者應該根據(jù)需求認真選擇合適的重大疾病類保險產品,遇有不明白的地方可向業(yè)務員或保險公司咨詢。其次,決定投重大疾病類保險后,需回答個人健康及家族病史等與投保有關的問題,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一定要仔細閱讀并如實填寫。如果相關情況沒有如實告知保險公司,將來申請給付保險金時可能無法得到保險保障。最后,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一定要在投保單相應落款處簽上自己的名字,沒有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親筆簽名,往往會引起糾紛。
投重大疾病類保險后
投保人在收到保險公司合同后應再次仔細閱讀合同的具體內容,對重大疾病類保險合同有疑異的地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或業(yè)務員咨詢。重大疾病類保險通常設有10天的猶豫期(猶豫期的起始日為投保人書面簽收保單日),投保人若發(fā)現(xiàn)購買的產品與自身需求不相符時,在猶豫期內退保,保險公司會全額或在扣除保單工本費后無息退還已交保險費,并且自始不承擔保險責任。投保人若在猶豫期后退保,將會受到較大的費用損失。如果投保人選擇分期繳納保險費,逾期未繳保險費,超過60天的寬限期后,保險合同效力中止。在保險合同效力中止后兩年內,投保人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恢復合同效力,保險公司做出是否同意復效的決定,雙方協(xié)商并達成協(xié)議,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后,合同效力恢復。自合同效力終止之日起二年內雙方未達成協(xié)議的,保險公司有權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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