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94年開始,我國的醫(yī)療制度改革已走過十余年征程,然而醫(yī)療費用卻仍以異乎尋常的速度增長。有統(tǒng)計數據顯示,近8年來,我國門診就醫(yī)費用增長了1.3倍、住院費用增長了1.5倍,平均每年門診費用增長13%、住院費用增長11%,均超過了居民收入增長的幅度。
“看病難、看病貴”赫然成為目前中國經濟社會生活中的五大矛盾之一。因此,重大疾病險目前在中國不僅是必需的,而且是消費者對于自身健康與醫(yī)療支出的一道極其重要的保障。
無論現在還是將來,我們都會不時聽到某人罹患重大疾病。雖然醫(yī)療水平在不斷提高,但不少重大疾病不僅會使患者備受精神和肉體的折磨,對患者及其家屬更意味著一場經濟災難。無論是因為自己患重疾無法工作,還是為了照顧罹患重疾的親人而不得不放棄工作,難以承擔的各項經濟支出將會接踵而至,日常開支、抵押貸款、教育支出……而同時,大筆額外的醫(yī)療費用更讓人不知所措。
對普通家庭而言,重大疾病是最大風險,據國家衛(wèi)生部公布的數據表明:人的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機會高達72.18%。目前重大疾病的平均治療花費一般都在10萬元以上,“看病貴”已成為市民普遍關注的焦點。為家人投保一份“重疾險”,一旦患有大病,也可作為一種財富保障,重大疾病保險成為了抵御人生最大風險的利器。
重大疾病保險簡而言之就是以疾病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疾病保險。即只要被保險人罹患保險條款中列出的某種疾病,無論是否發(fā)生醫(yī)療費用或發(fā)生多少費用,都可獲得保險公司的定額補償。
重大疾病保險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兩個基本特征:一是“病情嚴重”,會在較長一段時間內嚴重影響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與生活;二是“治療花費巨大”,此類疾病需要進行較為復雜的藥物或手術治療,需要支付昂貴的醫(yī)療費用。
重大疾病保險給付的保險金主要有兩方面的用途:一是為被保險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狀態(tài)或手術治療所花費的高額醫(yī)療費用;二是為被保險人患病后提供經濟保障,盡可能避免被保險人的家庭在經濟上陷入困境。
購買了重大疾病保險,只要確診的疾病是符合保險條款中的保障對象,那么就可以一次性獲得保險公司的給付,一方面不需要自己在病后墊付醫(yī)療費用,更重要的是減輕了個人的醫(yī)療支出負擔。
只投保重疾險的客戶一旦患有大病,花費就會很多,雖說自己購買了重疾險,但在保險公司的理賠上卻是有限的。因此,市民在選擇“重大疾病”保險時,最好以長期壽險為基礎,把重疾險附加在上面。此外,還要把住院醫(yī)療保險和住院生活補貼保險同時也附加在上面。通過這種保險組合搭配,不僅可得到更多保險保障,而且價格少不了幾百元,性價比較高。
大病這樣的風險發(fā)生概率不算小,而一旦發(fā)生則損失巨大。作為一個理性的現代人,我們應當使用保險這一工具來實現有效的風險轉移。同時,專家也建議消費者在選購重大疾病保險時,一定要注意保單所承保的疾病種類,因為不同保險公司的保單所涵蓋的病種會有所不同。雖然不同重大疾病保險承保的病種有所不同,但一般都會包括以下6種主要疾病:癌癥、急性心肌梗塞/冠狀動脈外科手術、腎功能衰竭、重要器官移植手術、多樣性硬化及中風。目前,重大疾病保險所承保的疾病種類已超過了30種。同時,重大疾病保險產品還應和其他保險產品結合起來購買,這樣才能讓你的保險合同發(fā)揮最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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