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發(fā)生事故之后向保險公司索賠經常會遇到一些復雜的情形,據(jù)報道,臺灣一名大學化工系肄業(yè)的男子,利用所學將懷孕7個月的妻子毒昏,之后放火燒死,造成一尸兩命。男子意圖想詐領千萬保險金,日前遭判處無期徒刑;保險公司因懷疑保單上非女子本人親自簽名拒賠,但法審理后判保單有效,妻子娘家人可繼承1250萬(新臺幣,下同)的理賠金。
我們一起來看看林姓男子的基本情況是怎么樣的呢?據(jù)小編了解到的相關信息就是林姓男子(49歲)曾因貪污罪被判刑7年2月徒刑,2001年初獲得假釋,因而結識蘇姓妻子。兩人交往后因為蘇女懷孕,2人因而結婚。
林男當時獲得蘇女同意之后就為他投保了一些保險,我們一起來看看林男先后幫她投保壽險和意外險等共3250萬,并由林男為受益人。當年8月,林男帶蘇女回嘉義縣六腳鄉(xiāng)的娘家,他竟在妻子的牛奶內下迷藥,將蘇女迷昏后,再趁機潑灑汽油在妻子身上,再利用延遲點燃器具將妻子燒死,當時還佯稱肚子痛請?zhí)K女大哥載他看醫(yī)生,制造不在場證明,讓人以為是意外起火。
警方調查這件事故發(fā)生的原因之后,終于有了結論,剛開始 警方調查這件事故后原以為是電線走火,但蘇女家人發(fā)現(xiàn)林男迅速申請保險理賠,且蘇女被驗出毒品反應,才揭發(fā)這起詐保險金的內幕。林男在2008年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隔年臺南高分院也判處林男賠蘇家486萬精神撫慰金金。保險理賠部分,懷疑簽名造假為由,拒絕理賠1250萬;但法院判定蘇女親屬仍可繼承1250萬理賠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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