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來看一則投保案例,首先我們先來了解案例中投保客戶的相關資料:老蔡陪家人去逛街,鬧市停車位不好找,輾轉(zhuǎn)半天在附近找到一個位于工地的臨時收費停車場,條件惡劣,收費卻不便宜。老蔡停車心切,也就沒說什么了。一下午過去了,等全家人購物完畢回到車前時,才發(fā)現(xiàn)車子被撞了。估計是旁邊的車子不小心,把老蔡愛車的車側(cè)深深的刮蹭了,從后門一直刮到后保險杠。老蔡和家人繞著停車場找了一圈,沒尋著可疑的車輛,估計肇事車闖禍之后已經(jīng)第一時間跑掉了。老蔡也是老司機了,深知找不到事故責任人,保險公司也很難賠付。于是他找到停車場的負責人,描述了情況,希望能給個說法。沒想到停車場負責人的態(tài)度非常蠻橫,指著停車場入口的牌子說,他們只提供停車位,不負責保管。
對于以上案例中的情況,我們一起來看看專家們有什么樣的意見,專家建議:不少停車場門口掛著這樣的牌子,上面寫著只負責停放,不負責保管。久而久之,車主們竟以為這就是常規(guī)。而通過最近的幾宗停車場丟車糾紛可以發(fā)現(xiàn):停車場只收費不保管這一霸王條款,早已悄然被法院的判決打破。
對于這件案例中所涉及到的問題,我們一起來看看相關規(guī)定,兩年前開始實施的《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明確將停車場收費項目名稱確定為機動車停放保管服務收費,更凸顯了機動車停車場經(jīng)營者的保管責任。該《管理辦法》中新增規(guī)定:停車場經(jīng)營者應當維護場內(nèi)車輛停放秩序和行駛秩序,防止車輛損毀、丟失;車輛交付停車場停放保管后,停車場經(jīng)營者在保管期間因保管不善造成停放車輛毀損或者丟失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車輛投了保險的,投保車主可以直接向保管人提起賠償訴訟,也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先予賠償,然后將追償權轉(zhuǎn)讓給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賠償金額少于車主全部損失的,不足部分可另向保管人追索;保險公司取得代為追索權后,可作為原告向保管人索賠。該辦法還規(guī)定,提供免費停車服務商場、娛樂場所和賓館酒店,雖然沒收費,但卻以此來吸引消費,如果停車場內(nèi)出現(xiàn)車輛損毀,保管方也應當承擔相應責任。不過還得提醒一句,車主如欲進行索賠,則一定要保存好車輛停放時的車輛停放憑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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