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運貴重物品發(fā)生損壞、丟失,物流公司卻以未購買保險為由,僅同意按照運費進行賠償。律師提醒廣大消費者,托運貴重物品的,須提前進行保價或購買相關保險,避免重大損失。
托運貨物非損即丟難獲全賠
8月3日,李先生花30元委托南昌3S平民物流公司將價值1.8萬元的富康汽車自動變速箱從南昌托運至廣州。5日,收貨方卻通知他變速箱外殼破裂。更換外殼的費用大約在3500元,不可能由我們自行承擔。為此,他與南昌3S平民物流公司協(xié)商賠償事宜,但對方稱損失只能按照運費的3倍至10倍進行賠償。
與李先生有著相同遭遇的還有南昌市民鄒先生。7月22日,他同樣委托南昌3S平民物流公司將價值4000余元的35片玻璃鋼瓦從南昌運至廣東中山。收貨時卻有14片不見蹤影,損失達1610元,但物流公司僅同意賠償500元。
物流公司:未投保只能按照運費賠償
就此,南昌3S平民物流公司王姓負責人表示,貨運單統(tǒng)一注明,顧客已購買保險的,出現(xiàn)貨損情形,按相關保險條例規(guī)定理賠,如未購買保險,發(fā)生貨損則按運費的3倍至10倍進行賠償。南昌3S平民物流公司認為,上述兩位消費者托運價值較高的貨物時,沒有購買保險,那么無論貨損情況如何,他們也只能按照運費進行賠償。
律師:貴重物品應先投?;虮r
江西華特律師事務所律師劉行認為,我國《郵政法》規(guī)定,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賠償;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額與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對郵件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未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3倍。
在此,劉行建議廣大消費者,托運貴重物品的,須提前進行保價或購買相關保險,避免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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