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家庭責任的增加,生命風險保障也必須增加。由最初對配偶的家庭責任,擴大到對子女的撫養(yǎng)、教育責任。作為家庭唯一收入來源的王先生需要補充一定的消費型壽險。隨著夫婦年齡的增長,面臨的風險必然增加,王先生夫婦及其子女應當補充適當?shù)囊馔怆U和重疾險。保費每年控制在年收入的10%以內。
孩子的教育金費用沒有時間彈性和價格彈性,需要提前準備,更何況王先生家庭有2個子女需要撫養(yǎng),財務壓力會隨著子女的成長變大。建議采用保守型投資方式積累教育金,可以采用基金定投的方式,每月從結余中提取2000元投資于平衡性基金,長期持有,預期收益率7%,待子女上大學時提取,這筆教育金可用于支付子女的高等教育費用。
考慮到物價上漲的因素,建議王先生一家在保證生活品質的情況下壓縮不必要的開支,可巧用信用卡來預支資金,并盡可能做到收入多元化,這樣就可以提前去做夫妻的養(yǎng)老規(guī)劃,建議將每月省下的結余用于投資混合型基金及債券基金,為將來養(yǎng)老及其它大額開支做準備。
一、基本保障
1、生存金
被保險人60周歲前,我們將每年按照基本保險金額的8%給付1次生存金。首期生存金于合同生效滿100日且保單已過猶豫期時給付。第2期生存金于合同生效滿1年零100日時給付,以后各期生存金于每個保單周年日時給付。
2、養(yǎng)老金
從被保險人60周歲開始,我們每年按基本保險金額的30%給付養(yǎng)老金直至被保險人年滿87周歲。
3、滿期金
被保險人88周歲時,我們將按基本保險金額的200%以及附加萬能賬戶價值之和給付滿期金。
4、基本身故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于18周歲前身故,我們將按附加萬能賬戶價值的105%與您支付的雙子星保險費之和給付身故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于18周歲后身故,我們將按以下3項的較大者與附加萬能賬戶價值的105%之和給付身故保險金:
①基本保險金額的200%;
②現(xiàn)金價值;
③您所支付的保險費扣除被保險人身故前已發(fā)生的生存金及養(yǎng)老金之后的余額。
二、可選保障
1、額外身故保險金
自合同生效后第361日起,若被保險人身故,我們將按約定的額外身故保險金額給付額外身故保險金。
2、意外身故、全殘保險金
自合同生效后第361日起,若被保險人于65周歲前因意外傷害導致身故,我們將按約定的意外身故、全殘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
自合同生效后第361日起,若被保險人于65周歲前因意外傷害導致全殘,我們將按約定的意外身故、全殘保險金額給付意外全殘保險金,并退還當時的附加萬能賬戶價值。附加萬能賬戶與各項可選保障終止。
3、投保人豁免保險費
自合同生效后第361日起,若投保人身故或因意外傷害導致全殘,我們將豁免雙子星以后各期保險費,并退還當時的附加萬能賬戶價值。附加萬能賬戶與各項可選保障終止。
4、重大疾病保險金
自合同生效后第361日起,若被保險人于18周歲前患上28種少兒階段重大疾病,或于18周歲后患上38種成人階段重大疾病,我們將按約定的重大疾病保險金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重大疾病保險金責任終止。
通常家庭儲備金屬于家庭抵御風險的第一道防線,儲備金額一般為月均支出的3~6倍,依照王先生目前的家庭狀況,我們建議從現(xiàn)有儲蓄中提取6倍的月均支出作為家庭儲備金,按照1:1的比率以現(xiàn)金和貨幣基金的形式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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