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申請參加深圳市職工家屬統(tǒng)籌醫(yī)療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參加人必須為深圳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已參加職工社會醫(yī)療保險的在職干部、職工(以下簡稱申請人)的直系親屬。
2、參加人必須持有深圳特區(qū)常住戶口,并與申請人同一戶口本。
3、參加人必須為年齡未滿18周歲或年滿18周歲仍在普通中學就讀并跟隨申請人生活的申請人的子女;或為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一直無工作無收入,依靠申請人贍養(yǎng)的申請人的父母及配偶。
二、申報材料
1、《深圳市參加職工家屬統(tǒng)籌醫(yī)療申請表》一式兩份;
2、申請人及參加人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人《職工社會保險證》復印件;
4、參加人的免冠彩色近期照片一張;
5、參加人的學校就讀證明及學生證(限于年滿18周歲仍在普通中學就讀的參加人);
6、申請人所在單位的深圳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機構人員編制的批復文件原件及復印件(限于首次參加深圳市職工家屬統(tǒng)籌醫(yī)療的單位);
7、申請人首次參加工作的干部履歷表原件及復印件(限于參加人為申請人的父母及配偶),復印件須加蓋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三、辦理程序
市職工家屬統(tǒng)籌醫(yī)療服務窗口每個工作日均受理申請人資料,所提供資料齊備的,受理人員開出受理回執(zhí),7個工作日后發(fā)證,新證在次月1日起生效;需要補齊資料的,開出補齊資料通知清單,補齊資料后按前款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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