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險是每個人都需要的,但是你又了解多少?
人身意外保險簡介
人身意外保險,又稱為意外或傷害保險。是指投保人向保險公司繳納一定金額的保費,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nèi)遭受意外傷害,并以此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殘廢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向保險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數(shù)量保險金的一種保險。
人身意外保險是以被保險人的身體作為保險標的,以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造成的死亡、殘疾、醫(yī)療費用支出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根據(jù)這個定義,意外傷害保險保障項目包括死亡給付、殘疾給付、醫(yī)療給付和停工給付。傷害必須是人體的傷害,人工裝置以代替人體功能的假肢、假眼、假牙等,不是人身天然軀體的組成部分,不能作為保險對象。
人身意外保險的保險事故
意外傷害保險承保的風險是意外傷害。通常,保險公司的意外險產(chǎn)品對意外傷害定義是:以外來的、突發(fā)的、非本意的客觀事件為直接且單獨的原因致使身體受到的傷害。傷害必須是意外事故所致,是指外來的劇烈的偶然發(fā)生的事故。只有同時具備“外來”、“劇烈”、“偶然”三個條件,才能構成該合同的保險事故。
所謂“外來”,是指傷害純系由被保險人人身外部的因素作用所致。如因交通事故、不慎落水、遭雷擊、蛇咬、煤氣中毒等等。如果傷害由自身疾病而起則不屬意外事故;所謂“劇烈”是指人體受到強烈而突然的襲擊而形成的傷害。如果傷亡系由被保險人長期操勞或磨煉所致,如地質(zhì)勘探作業(yè)、運動員多年運動致腰及關節(jié)損傷等,就不是意外事故;所謂“偶然”,是指被保險人不能預見、不希望發(fā)生的事故。
看完上面的文章你對人身意外險應該有一定的了解了,希望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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