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不斷增強自身和家庭的保障能力已成為人們追求的目標,而選擇投保家庭財產保險則是尋求家庭保障的重要途徑。據家庭財產保險調查問卷統計,對家庭財產需求保障的家庭達到70%以上。然而,真正投保家庭財產保險的卻不到10%,走在保險前列的上海家庭投保率也不過7%左右,更多城市的家庭投保率在5%以下,廣大農村鄉(xiāng)鎮(zhèn)就更低了,與國外保險市場比較成熟的家財險普及率在70%以上形成鮮明對比。
家財險的需求量如此之大,但投保率卻是如此之低,家庭財產保險為何難進百姓家?
首先,保險條款不全影響投保熱情。目前我國家財險險種條款多是20世紀90年代前期制定的,隨著居民財富的增長和消費層次的提高,一些條款內容因而顯得陳舊和不適應,保險責任范圍有限,如造成房屋損壞的地震責任并不在保險責任范圍之內;現金、古董、珠寶、金銀首飾等人們希望得到保障的貴重物品,常常不在保險范圍之列。有關賠償責任、賠償處理等方面的條款不夠詳細,從而引起保險人和投保人爭議,影響著人們投保家財險的熱情。
其次,銷售渠道不暢影響發(fā)展速度。家財險因其費率低、保障程度高、涉及面廣而成為財險公司的主要險種,但是,它收費少,業(yè)務分散,一般家財險保單平均不過幾百元,多者不過數千元、少的幾十元,相對目前保險公司規(guī)模來說,顯得微乎其微。同時據家庭財產保險調查問卷統計顯示家財險因其收費少、代辦費低,難以吸引到保險業(yè)務員象壽險營銷員那樣上門營銷。人們對保險又所之甚少,保險意識不強,因而銷售不暢使得買方和賣方的不積極與不協調。
再次,服務質量不高影響投保積極性。家財險雖然保額不高,收費少,但涉及千家萬戶,常由于賠償條款問題產生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糾紛。在申請賠償時,應提供的各種損失物品單證、發(fā)票及相關證明過于復雜繁瑣,使得一些被保險人不易理解。由于宣傳不夠深入,了解家財險內容的百姓僅占很少一部分,很多人連保險責任甚至費率、保額都不知道,這既說明保險公司對家財險的宣傳力度不大,也說明人們對家財險的了解程度還較低。
根據家庭財產保險調查問卷建議我們應加大對家財險的宣傳力度,讓百姓一聽即懂,全面提高優(yōu)質服務水平,進一步充實和完善家財險條款,在理賠和責任方面創(chuàng)新,更新銷售渠道,在采用原有好的銷售辦法基礎要積極推廣電話服務中心銷售家財險業(yè)務。充分利用網絡與客戶交流與交易,讓投保人根據自己的個人財產及保險需求,快捷方便計算保費,選擇保險公司及其保險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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