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長期保險都有“豁免條款”,意思是當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合同規(guī)定的某些情況下喪失了工作能力,保險公司將免去其后續(xù)應(yīng)交的保費。
這里需要明白“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兩個概念,投保人是交保險費的那個,被保險人是指這個保險給誰買的。比如父母給孩子買的保險,那父母是投保人,孩子是被保險人,如果是給自己買的保險,那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都是本人。
“豁免條款”的分類
豁免條款根據(jù)豁免對象可分為兩類,一類是針對投保人的,一類是針對被保險人的。
針對投保人的豁免情況一般有身故、全殘、重疾、輕癥;針對被保險人的豁免情況通常是重疾和輕癥,因為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的話,保險合同往往結(jié)束了,自然就不需要豁免保費。
關(guān)于“豁免條款”要注意些什么?
1、分清楚豁免對象
很多人在買保險時可能不太愛仔細看合同,覺得差不多就買了,這樣其實是容易吃虧和引起糾紛的。像豁免條款,如果不看清楚豁免的對象,很容易引起誤會。
記住一點,豁免條款的利益應(yīng)當給交保費的那個(投保人)。這樣問題就來了,給自己買的保險還好,反正投保人、被保險人都是自己;如果是家長給孩子投保,那就要注意了,如果豁免對象是被保險人(孩子),那可就有違初衷了,畢竟家長買這個就是怕自己發(fā)生不測,導致交不起保費,影響到孩子的保障。
2、看清“豁免條款”觸發(fā)的條件
雖然上面說了豁免觸發(fā)的條件一般是身故、全殘、重疾、輕癥,但在具體合同中可能還會細化,涵蓋的范圍也有寬有窄。
比如有的保險只針對意外導致的身故/全殘(這種如果買了意外險其實就沒必要了),而有的則針對意外和疾病導致的身故/全殘,涵蓋范圍就寬了些。
總而言之,仔細看合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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