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場上兒童重病產品主要有兩種形式:初級保險和附加保險。附加保險分為重病預付費和重病額外付費。附加的表格當然是附加在人壽保險上的。重病預付,顧名思義,是指當重病提前繳納主要人壽保險費進行治療時,在繳納重病保險費后,同時減少人壽保險金額。額外支付重病并不影響人壽保險。你肯定會說,那我當然選擇額外給付了。
選擇是免費的,雖然額外的支付不會減少人壽保險的金額,但是我們應該注意兩點:(1)較高的保險費率,提前支付是人壽保險,等于少量的錢購買早期的支付功能,并且額外的支付有其自身的保險金額。當然,要支付保險費;
(2)額外費用也有終身期限,在確診后不予支付,但在一定時間后給予,通常為30天?;贾夭r,有必要及時取錢還是留錢給家人?
單獨重疾主險與壽險附加提前給付的設計原理是一樣的,二者的保險責任都包括兩項:身故及重疾,只是重疾主險的提前給付額度與壽險一致,哪個先發(fā)生賠哪個,然后合同終止。其缺點有三:
(1)不具靈活性,附加重疾險可以根據(jù)需要附加在多種類型的主壽險上。
(2)壽險免責條款使用的是重疾免責,比較多,也比較嚴,這就導致某些情況下身故屬于責任除外范圍,得不到賠付。壽險附加重疾形式中,身故按壽險條款辦,壽險免責少的公司才三條。
(3)人壽保險是無罪的。為了防止客戶參加病險,保險公司有觀察期,又稱等待期,是指合同生效后診斷為重病的一段時間,不予賠償,觀察期從90天到180天或一年甚至更長,這樣一來,如果在等待期內身故也是不賠的了。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