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險理賠的概念
保險理賠是指保險人應被保險人、受益人的請求,以保險合同為依據(jù),核定保險責任并進行保險賠償或保險金給付的行為,是保險人履行合同的一種體現(xiàn)。
理賠是保險人履行合同義務的具體表現(xiàn)之一,是保險合同訂立的最終目的。
二、保險理賠的工作程序
了解保險公司理賠的程序、事項和需要的單證,可以促進索賠人對保險公司的理解,也是發(fā)生保險糾紛后,索賠人妥善處理保險官司所需要的。
保險公司的理賠工作程序通常分為七個步驟:
(一)賠案的受理
1.接到出險報告后,應給保戶填報出險通知書;
2.查出有關保險單副本或批單,并復印一份;
3.編號立案;
4.如發(fā)生重大賠案,應及時通知上級公司并按理賠金額權限上報上級公司直至總公司。
(二)現(xiàn)場查勘和檢驗
接到報案后,保險公司盡快組織人員到現(xiàn)場查勘和檢驗,要做的工作包括如下內(nèi)容:
1.拍照片;
2.損失估計;
3.查閱有關賬冊。
(三)收集理賠證據(jù)和編寫檢驗報告
1.要求保戶寫出事故報告及提供有關資料(如會計賬冊等);
2.到有關部門(如公安、消防、氣象等)取證;
3.對損失程度進行鑒定;
4.編寫查勘檢驗報告。
(四)責任審定
理賠人員根據(jù)現(xiàn)場查勘情況和檢驗報告,對賠付與否作出決定。如拒賠,則向索賠人發(fā)出拒賠通知書,說明情況。如決定賠償,則依下述程序辦理理賠。
(五)計算保險賠償或給付金
1.審核是否足額投保;
2.確定損失程度;
3.計算賠付比例;
4.免賠額、殘值及施救費用等的計算;
5.繕制賠款計算書一式三份;
6.按理賠權限交領導審核,超過本公司核賠權的案子,應由公司具文并附全套單證報上級公司審批。
(六)賠付結案
1.經(jīng)審核無誤后,交財務付款,通知索賠人;
2.部分損失應辦理批改手續(xù);
3.有關單證歸檔。
(七)向責任方追償
如保險事故是由第三方造成的,保險公司可向該責任方追償。
1.由被保險人填具權益轉讓書;
2.注意追償有效期限;
3.實施追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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