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面上少兒重疾產(chǎn)品以主險和附加險兩種形式出現(xiàn),附加險又分提前給付重疾和額外給付重疾。
附加形式當然都是附加在壽險上。提前給付重疾,顧名思義,就是當罹患重疾時提前把主壽險的保額給付出來用于治療,給付重疾保險金后,同時壽險保額等額降低。而額外給付重疾則不影響壽險保額。你肯定會說,那我當然選擇額外給付了。
選擇是自由的,額外給付雖不會降低壽險保額,但要注意兩點:
(1)費率較高,提前給付用的是壽險的保額,等于是花少量的錢買個提前給付的功能,而額外給付有自己的保額,當然要為之付保費;
(2)額外給付還有個生存期的限制,并不像提前給付那樣一確診就給錢,而是要在確診后還要活過一段時間才給,一般為30天。當身患重疾時,是最需要及時拿到錢還是等OVER后留筆錢給家人?
單獨重疾主險與壽險附加提前給付的設(shè)計原理是一樣的,二者的保險責(zé)任都包括兩項:身故及重疾,只是重疾主險的提前給付額度與壽險一致,哪個先發(fā)生賠哪個,然后合同終止。其缺點有三:
(1)不具靈活性,附加重疾險可以根據(jù)需要附加在多種類型的主壽險上。
(2)壽險免責(zé)條款使用的是重疾免責(zé),比較多,也比較嚴,這就導(dǎo)致某些情況下身故屬于責(zé)任除外范圍,得不到賠付。壽險附加重疾形式中,身故按壽險條款辦,壽險免責(zé)少的公司才三條。
(3)壽險無辜地有了觀察期。保險公司為了防止客戶帶病投保,重疾險都設(shè)有觀察期,也叫等待期,就是合同生效后一段時間內(nèi)確診為重疾,是不賠的,觀察期從90天到180天或一年甚至2年不等,而壽險本來是沒有觀察期的,這樣一來,如果在等待期內(nèi)身故也是不賠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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