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隨著生活壓力的增加,人們對輕微的身體問題沒有太多的關注。不久前,一位美麗的店主突然死亡的消息被網(wǎng)友討論。購買大病保險的意識逐漸被年輕人接受,但在購買了一些大病保險之后的索賠技巧,很多朋友都不太清楚,認為買保險就能得到賠償,今天小編就對一些常見的嚴重疾病進行了整理,還有一些理賠技巧與大家分享。
嚴重病情發(fā)生后,當事人何時應當報告病情,何時可以理賠?保險公司是否有要求報案的期限?根據(jù)《保險法》第21條,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時,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由于故意或過失通知,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損失程度難以確定,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保險人通過其他途徑已經(jīng)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的除外。因此,為保證客戶權益,發(fā)生保險事故后,請及時向公司進行報案登記。
此外,我們應該提醒客戶,報告不等于解決索賠。保險公司受理索賠申請后,只能受理索賠。因此,被保險人應盡快收集索賠材料,并及時提交索賠處理申請書。
如確診重疾,被保險人生存或者死亡都可以獲得重疾賠付嗎?
若被保險人投保額外給付重疾,確診重疾后并達到條款約定的生存期要求,即可獲得重疾賠付;若被保險人投保提前給付重疾,確診重疾后被保險人死亡就不能申請重疾保險金,但可以直接申請身故保險金。
附加險提前給付重疾后,主險的壽險保障還繼續(xù)有效嗎?
附加提前給付重疾條款中約定我們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后,本附加合同終止,主合同基本保險金額、主合同個人賬戶價值均按給付的重大疾病保險金與主合同保險金額的比例相應減少,如果主合同基本保險金額減少至零,主合同終止。本案例中,主合同保額與附加提前給付重疾合同的保額一樣,重疾保險金提前給付后,主合同基本保險金額減少至零,因此主合同終止。
重疾險可以指定受益人嗎?
重疾險的受益人是被保險人本人,保險公司原則上不接受其他指定或變更。
小結:我們一定要注意由于保險公司在調查重病索賠時需要調查和核實疾病的性質、原因和損失程度,需要報告病情嚴重的索賠時間。如果沒有及時報告,事故的調查會受到影響,客戶的利益也會受到影響。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大病保險受益人是被保險人本人。如果被保險人死亡,他將無法接受重病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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