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單位未提供工傷保險,工傷指韓向該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交仲裁申請書。其結果是,公司需要一次性支付66727.92元一次性傷殘津貼、一次性職業(yè)傷害醫(yī)療津貼和殘疾人就業(yè)津貼。
2005年10月9日,一位操作員韓先生在工作時無意中把手指插入機器。他的左食指和中指被壓碎,被迫截肢。2006年4月14日,該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同一天,該區(q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停工期限為2005年10月9日至2006年4月8日,共計六個月。據該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了解,韓先生負傷前12個月,即2004年10月至2005年9月的月平均工資為2703.42元。2006年10月韓先生被xx市該區(qū)勞動鑒定委員會認定為八級傷殘,并自己承擔了傷殘鑒定費及治療工傷醫(yī)藥費。
對于韓先生的受傷情況,我們再一起來詳細的了解一下,那就是韓先生在受傷后的十一月和2005年12月總共支付了2400元的基本工資,該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仲裁委員會認為,根據《xx工傷保險規(guī)定》,由于韓先生的單位沒有支付工傷保險費,因此一次性傷殘津貼應由韓先生支付單位。同時,一次性殘疾津貼按照殘疾水平支付,第八級殘疾是10個月的工資。
另外,由于韓先生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即表明其終止與所在公司的勞動關系,仲裁委員會予以支持。根據《xx市工傷保險若干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職工,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具體標準為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至30個月,八級傷殘為15個月。
最后,我們再來一起看一看仲裁委員會裁定是什么樣的吧,根據仲裁委員會的裁定:韓公司要求支付韓先生一次性傷殘津貼27034.20元、一次性工傷醫(yī)療津貼和殘疾就業(yè)津貼25245元、工資13820.52元、醫(yī)療費448.20元、評估費180元,共計66727.92元,雙方工作。這種關系將從現在開始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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