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保險的起源:股利保險起源于保險人與保險公司之間長期固定的預期年化率和市場預期年化率的收益變化風險。股利保險的股利來源于壽險公司預期年收入的三大差異,即死亡差異、利息差異和保險費差異。紅利的分配方法主要有現(xiàn)金紅利法和增額紅利法,兩種盈余分配方法代表了不同的分配政策和紅利理念,所反映的透明度以及內涵的公平性各不相同,對保單資產份額、責任準備金以及壽險公司現(xiàn)金流量的影響也不同,因此從維護保單持有人的利益出發(fā),壽險公司內部應當對紅利分配方法的制定及改變持十分審慎的態(tài)度,既要重視保單持有人的合理預期,貫徹誠信經營和紅利分配的公平原則,又要充分考慮紅利分配對公司未來紅利水平、投資策略以及償付能力的影響。
1.現(xiàn)金股利法:采用現(xiàn)金股利法。在每個會計年度末,壽險公司首先根據(jù)當年的經營盈余決定當年的可分配盈余,董事會在考慮了保險精算師政策之間的股利分配隨著產品、年齡、性別和政策壽命而變化,反映了政策持有人對股利賬戶的貢獻率。一般情況下,壽險公司不會把分紅賬戶每年產生的盈余全部作為可分配盈余,而是會根據(jù)經營狀況,在保證未來紅利基本平穩(wěn)的條件下進行分配。未被分配的盈余留存公司,用以平滑未來紅利、支付末期紅利或作為股東的權益?,F(xiàn)金紅利法下盈余分配的貢獻原則體現(xiàn)了紅利分配在不同保單持有人之間的公平性原則。
在現(xiàn)金股利法下,保單持有人一般可以通過保留公司的累計利息、提取現(xiàn)金股利、扣除下一期溢價等來控制現(xiàn)金股利。對于保單持有人而言,現(xiàn)金股利的選擇更為靈活,滿足各種需要的習慣。對保險公司來說,現(xiàn)金紅利在增加公司的現(xiàn)金流支出的同時減少了負債,減輕了壽險公司償付能力的壓力。但是,現(xiàn)金紅利法這種分配政策較為透明,公司在市場壓力下不得不將大部分盈余分配出去以保持較高的紅預期年化利率來吸引保單持有人,這部分資產不能被有效地利用,使壽險公司可投資資產減少。此外每年支付的紅利會對壽險公司的現(xiàn)金流量產生較大壓力,為保證資產的流動性,壽險公司會相應降低投資于長期資產的比例,這從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總投資預期年化收益,保單持有人最終獲得的紅利也較低。現(xiàn)金紅利法是北美地區(qū)壽險公司通常采用的一種紅利分配方法。
2.增額紅利法:增量式股利分配方法以股利政策的現(xiàn)有數(shù)額的增加來分配股利。投保人只有在發(fā)生保險事故、到期或撤出時才能真正獲得分紅。增加獎金由三部分組成:定期獎金、特別紅利和期末分紅。定期增發(fā)紅利是指采用單利法、復利法或雙預期年化利率法,每年按一定比例增加保險金額。特殊增額紅利只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如政府稅收政策的變動時將紅利一次性地增加保險金額;末期紅利一般為已分配紅利或總保險金額的一定比例,將部分保單期間內產生的盈余遞延至保單期末進行分配,減少了保單期間內紅利來源的不確定性,使每年的紅利水平趨于平穩(wěn)。增額紅利法賦予壽險公司足夠的靈活性對紅利分配進行平滑,保持每年紅利水平的平穩(wěn),并以末期紅利進行最終調節(jié)。由于沒有現(xiàn)金紅利流出以及對紅利分配的遞延增加了壽險公司的可投資資產,同時不存在紅利現(xiàn)金流出壓力,壽險公司可以增加長期資產的投資比例,這從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分紅基金的投資預期年化收益,提升了保單持有人的紅利收入。但是在增額紅利法下,保單持有人處理紅利的唯一選擇就是增加保單的保險余額,并且只有在保單期滿或終止時才能獲得紅利收入,保單持有人選擇紅利的靈活性較低,喪失了對紅利的支配權。此外在增額紅利分配政策下,紅利分配基本上由壽險公司決定,很難向投保人解釋現(xiàn)行分配政策的合理性以及對保單持有人利益產生的影響,尤其在壽險公司利用末期紅利對紅利進行平滑后,缺乏基本的透明度。增額紅利法是英國壽險公司采用的一種紅利分配方法,這種分配方法必須在保險市場比較成熟的環(huán)境下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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