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沒有簽署這項政策,因為他的妻子購買了420萬元,事情發(fā)展到后來律師李先生起訴保險公司和保險公司非法銷售保險。昨天上午,法院審理了此案。據(jù)報道,這是該市第一個起訴保險公司非法銷售航空保險的案件。
李先生抱怨說,今年1月26日,他讓妻子買第二天的車票。他的妻子從首都機場的3號航站樓買了一張中國國際航空的機票。幾天后,他驚訝地獲悉,他的妻子1月26日,天琴保險經(jīng)紀公司、首都機場3號航站樓業(yè)務(wù)人員勸說購買了7份空難保險。這七項風險的投保人都是李先生,死者的受益人是他的妻子。每項保險金額600000元,其中一家保險公司在北京分公司投保。對于7份保險單,他的妻子總共花了140元。
李先生聲稱他是這七起海難事故的保險人,保險公司和天琴保險經(jīng)紀公司的人都沒有告訴他他買了保險。他主張,根據(jù)《保險法》的有關(guān)規(guī)定,以死亡為支付保險金的條件的合同,未經(jīng)被保險人書面同意,未經(jīng)保險金額批準,無效。
據(jù)此,李先生將這家保險公司和天勤保險經(jīng)紀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兩家公司賠禮道歉,并賠償其精神損失1萬元。他稱,打這個官司是為了公益訴訟,“我需要法院對違規(guī)銷售航意險的情況明確作出判決,因此先選擇了一家保險公司起訴”。
對于為何其妻會趕到首都機場去購買航意險,李先生稱,其妻怕在機場外買到假的航意險,加上當時想?yún)⒂^機場3號航站樓,就專門趕到了首都機場買保險。
昨天上午九點,李先生出庭受審,并被列為此案的第三人。他的妻子沒有出庭。李先生說他的妻子出差了。聽證會后,保險公司和天琴保險經(jīng)紀公司建議李先生的妻子作為第三人出庭,以便調(diào)查事實。10分鐘后,法官宣布他將休庭。休會后,保險公司表示,“保單未經(jīng)本人簽字,是目前整個行業(yè)的做法,不影響賠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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