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理財險產品兼具保險保障功能和投資功能,但本質上均屬于保險產品,因此不宜將兼具保險保障和投資功能的新型投資理財險產品與銀行存款、銀行理財產品、基金等金融產品的收益進行片面比較,更不要把投資理財險產品混同于銀行存款或者基金。因為投資理財險不等同于基金和存款。
投資理財險的特點仍然不能脫離保障功能,否則的話就沒必要將其稱為保險,而投資者也可以將資金交給相對更加專業(yè)的基金公司進行管理。此外,投資型保險中存在各種各樣的費用,比如產生保障作用的保險費、投資管理的管理費、轉換中產生的轉換費用以及贖回費用等。所以,投資者要謹慎對待銀行等機構銷售人員夸大投資型保險收益而隱瞞各項費用的行為,避免購買不適合自己的產品。
另外,保監(jiān)會方面還就分紅險和投連險進行了說明。分紅險:具有確定的利益保證和獲取紅利的機會,分紅水平主要取決于保險公司的經營績效,因此紅利的多少是不確定的;投連險相對而言風險更大一些,不僅回報具有不確定性,而且投資人還需要承擔全部的投資風險。投資者在購買這類保險的時候要注意并不是所有投入的金額都用于投資,而是扣除初始費用之后的,中途買賣還需要去除買賣價差。這類保險的產品通過長期投資才會顯現(xiàn)它的復利效應。
因此,投資理財險產品的購買者一定要明確產品的特點,做到理性投資。不要混淆其與基金和存款的概念,因為投資理財險不等同于基金和存款。
溫馨提醒:以上建議僅供參考,投保時請與代理人聯(lián)系設計符合你的投保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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