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意外保險?是指因人身傷害或者事故致殘、死亡的,被保險人應(yīng)當(dāng)繳納保險費的人壽保險合同。保險人的付款通常包括喪失工作能力、喪失肢體或失明、受傷死亡和醫(yī)療費用。
2、意外傷害保險是一種比較特殊的保險,它有一些自身的的特點:意外傷害保險合同與普通人壽保險合同的區(qū)別在于傷害保險合同是以意外傷害或致殘或致死為標的。與健康保險合同的區(qū)別在于:傷害保險合同更重視外部原因?qū)е碌纳眢w傷害,健康保險合同側(cè)重在被保險人內(nèi)在原因而導(dǎo)致的疾病,即身體健康的變化。
3、什么是意外傷害?(1)傷害必須是人身傷害。這里的身體指的是人類的自然身體。代替人體功能的人工肢體、眼睛、牙齒等人工裝置不是人體自然身體的一部分,不能作為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對象。
(2).傷害必須是意外事故所致
專家表示意外事故,既是傷害的直接原因,也是被保險人或受益人主張保險給付的根據(jù)。所謂意外事故,是指外來的劇烈的偶然發(fā)生的事故。只有同時具備外來、劇烈、偶然三個條件,才能構(gòu)成該合同的保險事故。
所謂“外來指的是什么意思呢?”有很多的人都不是很清楚這個問題,它是指被保險人的外部因素造成的損害。如交通事故、意外落水、遭雷擊、蛇咬、毒氣中毒等。如果傷害是由自己的疾病引起的,那不是意外。所謂劇烈是指人體受到強烈而突然的襲擊而形成的傷害。如果傷亡系由被保險人長期操勞或磨煉所致,如地質(zhì)勘探作業(yè)、運動員多年運動致腰及關(guān)節(jié)損傷等,就不是意外事故;所謂偶然,是指被保險人不能預(yù)見、不希望發(fā)生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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