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選擇適合兒童的保險,最大限度地保護兒童的利益,是父母在申請保險時應考慮的問題。隨著重大疾病年齡越來越小的趨勢,兒童重大疾病保險已成為許多家長的首選保險之一。專家提醒,兒童大病保險應注意條款,注意索賠。
近年來,隨著嚴重疾病日益年輕化的趨勢,兒童重大疾病保險已成為許多家長的首選保險之一。然而,如何選擇適合兒童的保險,最大限度地保護兒童的利益,許多家長感到困惑。
例如,許多人在購買保險時都注意公司的保險條款,并且傾向于認為保險所涵蓋的疾病類型越多越好。而一些保險公司為了滿足客戶的需求,也要保護30甚至40種大病保險。但實際上,覆蓋面特別全的重疾險沒有太大意義。有些重大疾病,其發(fā)病率相當?shù)停瑸槭f分之一或幾十萬分之一,但是每種疾病的發(fā)病率都會影響費率的制定,所投保的病種越多,自然價格也越高,這樣一來,等于是花錢買了發(fā)病可能性并不高的保險。
又如,很多人認為只要患了重大疾病保險條款上臨床診斷的名稱,就一定可以獲得保險公司理賠,其實不然。
首先,根據(jù)該條款的規(guī)定,在索賠得以解決之前,必須先滿足保險合同中疾病的定義和條件,而不是簡單地按照保險單上的疾病名稱。例如,許多主要疾病規(guī)定“急性心肌梗塞”必須以心肌酶異常升高為診斷依據(jù),而僅以臨床診斷為準。心肌梗死的異常增加和心肌酶的缺乏不能得到補償。也就是說,必須達到保險合同約定的疾病狀態(tài)或?qū)嵤┝思s定的手術(shù),才能賠付。所以客戶購買重疾險時,應對合同中注解的各種疾病的定義有所了解,以避免不必要的理賠糾紛。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