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擬作重要修改,將實行違法行為累計加罰制度,多次違章停車擬加倍罰款,侵權展品不撤將有規(guī)章處理。
年闖紅燈超5次擬加倍處罰
《深圳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擬作重要修改,將實行違法行為累計加罰制度
由市公安局起草的《深圳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改建議稿)》將對原有法規(guī)作出重大修改,一年內多次逆行、闖紅燈或違章停車將加倍處罰。
這是作者在昨天召開的市政府立法計劃協(xié)調會上獲悉的。據悉,除11項法規(guī)今年提交審議之外,《戶外廣告管理規(guī)定》等11項規(guī)章也將于今年發(fā)布。
多次違章停車擬加倍罰款
據悉,今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顯示,今年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法規(guī)、規(guī)章有11項。作者從會上獲悉,由公安局起草的《深圳經濟特區(q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改建議稿)》對原有法規(guī)有重大突破。其中:部分違法行為由于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群眾反映強烈,為此《修改建議稿》設定了累計加罰制度,大幅度提高了經常違法的機動車駕駛人的罰款幅度,即對在一年內多次出現(xiàn)同一違法行為的機動車,將加大處罰力度。例如有條款規(guī)定,機動車在一年內,第5次以上闖紅燈、逆行、超速50%的,每次罰款1000元,第10次以上,則罰2000元。機動車在一年內在明令禁止停車的地方停放、臨時停車第五次以上的,每次罰款500元,第7次以上的,罰款1000元。這些重大修改還有待市政府法制辦、市人大以及法律專家的評估論證。
廣受市民關注的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已經進入修改完善階段,草案中增加了關于分類施保及低保退出機制方面的內容,市民政局計劃在6-7月攜帶該《條例》(修改稿)到有關社區(qū)工作站征求意見,然后進一步修訂。
侵權展品不撤將有規(guī)章處理
根據市知識產權局在會上作出的匯報,該局近期計劃的立法項目有《深圳經濟特區(qū)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條例》、《深圳市平面作品保護辦法》和《深圳市會展知識產權保護辦法》,《嚴打條例》主要研究深圳目前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尤其針對國家層面還沒有明確的熱點和難點問題,如軟件最終用戶的責任問題、虛擬財產問題、標準中的專利地雷問題、知識產權濫用問題等。目前該條例正在調研,處于初稿形成過程中。《會展辦法》則將結合深圳實際情況,對上位法中的規(guī)定具體細化,如何界定保護知識產權訴求機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性質,參展方拒不撤出侵權展品如何處理等。據悉,《平面設計》和《會展辦法》已經形成征求意見稿,預計年內可以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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