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家庭財產主要包括四個部分:家庭金融資產、房地產、家庭主要耐用品的現(xiàn)值以及家庭經營資產。城鎮(zhèn)居民家庭金融資產主要由儲蓄存款、股票(現(xiàn)價基金)、國債、其他證券、儲蓄保險、現(xiàn)金、住房公積金余額等構成。房產包括房屋自有價值和裝修附加價值兩部分;家庭主要耐用消費品及非耐用消費品包括汽車、家用電器、家具、衣物、文化娛樂用品、生活用品等;家庭經營資產主要由固定資產現(xiàn)值(扣除貸款)和自有流動資金兩部分組成。
家庭面臨著各種潛在的財產風險,我們一定要注意關于這些風險的規(guī)避問題,如財產損失風險、民事責任風險和個體經營風險。一旦風險發(fā)生,勢必導致家庭財富的減少、生活水平的下降,甚至造成嚴重的毀滅性后果。因此,家庭同樣需要重視風險管理,必要時利用保險的方式來轉嫁自己的各種風險,這也就是投保家財險的意義。
家庭財產保險的意義還是有很多的,我們一起來看看它的意義有哪些?主要體現(xiàn)在日常生活中,自然災害和事故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損失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和范圍是不確定的。個人和家庭預測風險和抵御風險造成的損失能力有限。危險一旦發(fā)生,就會給家庭財產造成損失,尤其是發(fā)生火災、公路交通事故等重大災害時,家庭承受的可能是毀滅性的風險。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車、高檔家用電器、新式豪華家具以及其他耐用消費品進入千家萬戶,很多人擁有了自己的私人住宅。與此同時,風險也在增加,如家用電器的增加使用電造成的災害事故增加,私人住宅一旦遭受風險,得由房主自己買單。
通過家庭財產保險計劃,可以將人們生活中的意外災害和意外事故轉化為少量的固定保費。一旦發(fā)生保險范圍內的災害、事故,可以按照保險合同規(guī)定的條件及時獲得保險賠償,恢復生命,還可以減少家庭收入下降和費用增加等間接損失、保證家庭財務的穩(wěn)定。同時保險公司可以通過保險合同的約束和保險費率杠桿調動家庭的防災、防損的積極性,提高其危險管理意識;或向家庭提供各種危險管理經驗,通過承保時的危險調查與分析、承保期內的危險檢查與監(jiān)督等活動,盡可能消除危險的潛在因素,達到防災防損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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