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羅某在成都某公司從事環(huán)衛(wèi)清潔工作,2013年5月10日8時10分許在龍泉雅士路119號從事路面清潔工作時,被楊某駕駛的兩輪摩托車撞傷,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2013年8月19日,成都市人社局認定為工傷。2014年2月24日,成都龍泉驛法院判決肇事者楊某賠償羅某家屬各項損失共計221492元。羅某家屬與公司因工傷保險待遇糾紛,向成都市龍泉驛區(qū)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費、交通費、辦理喪葬的誤工費等共計361787元,仲裁委裁決公司向羅某家屬支付336718元,雙方均對仲裁裁決不服,分別向龍泉法院起訴。
近1個月點擊量最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