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媒體報道,央行27日召開全國存款保險制度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各省級分行領導到京參會,研究部署于明年1月份推出存款保險制度。央行副行長胡曉煉27日在“《財經(jīng)》年會2015:預測與戰(zhàn)略”上表示,將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央行副行長、外管局局長易綱此前也透露,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工作已取得很大進展,已接近成熟。在長達21年醞釀之后,央行將正式推出存款保險制度。
權威人士介紹,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將借鑒有限賠付、差別費率和早期糾正機制等國際存款保險制度實踐中較為成熟的做法,賦予存款保險機構履行職責所必需的職能,包括適度的風險監(jiān)測和風險處置職能,強化對制度參與各方的激勵和約束。賠付上限或為50萬元存款保險制度是一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準備金,當成員機構發(fā)生經(jīng)營危機或面臨破產(chǎn)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wěn)定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
國際上,完善的存款保險制度資本金主要由銀行按照存款規(guī)模繳納的存款保險基金、政府以財政撥款注入的資金構成,央行和銀行業(yè)機構按照一定比例共同出資設立。據(jù)悉,我國存款保險制度將采取有限賠付的做法,初定賠付上限可能是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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